一、外汇倾销与商品倾销的区别
商品倾销是指资本主义国家的大企业在控制国内市场的条件下,以低于国内市场的价格,甚至低于商品生产成本的价格,在外国市场抛售倾销商品,打击竞争者以占领市场。它分为偶然性倾销、间歇性倾销和长期性倾销三类。
外汇倾销是指一国政府利用本国货币对外贬值的手段来达到提高出口商品的价格竞争能力和扩大出口的目的。这是向外倾销商品和争夺国外市场的一种特殊手段。本国货币对外贬值,可以起到提高出口商品竞争能力和降低进口商品竞争能力的作用。
因为,货币贬值意味着本国货币兑换外国货币比率的降低,在价格不变的情况下,出口商品用外国货币表示的价格降低,故提高了商品竞争能力;反之,进口商品用本国货币表示的价格则提高,故降低了进口商品的竞争能力。
因此,可以起到扩大出口和限制进口的作用。
二、外汇倾销必须具备的条件
(一)货币贬值程度应大于国内物价上涨程度。因为本国货币贬值往往会带来物价上涨。当货币贬值程度与物价上涨程度恰好抵消的时候。那么,对外商品出口价格优势也就消失,外汇倾销的条件便不存在。在实际生活中,物价上涨与货币贬值之间有一迟滞现象,即货币贬值是一次性的而物价上涨有一个过程。出口商可以利用这一迟滞性现象来获取外汇倾销的利益。所以,外汇倾销可以带动出口,但只是暂时的。它既有利的一面,也有弊的一面。一般不好经常随意使用。
(二)其他国家不同时实行同等程度的货币贬值或采取其他报复性措施。否则将抵消货币贬值的作用。
三、什么是商品倾销
商品倾销,是指以远低于国际市场价格、国内批发价格,甚至低于生产成本的价格,向国外抛售商品,从而打击竞争者,占领市场的一种手段。从表面上看,低于成本销售会使出口厂商蒙受经济损失。但是,实际上,倾销的这种损失不仅可以通过各种途径得到补偿,甚至可以获得更高的利润。例如:
(一)以国内垄断高价补偿国外低价销售损失的“空间倾销”;
(二)通过倾销击败竞争者、占领市场后,以垄断高价补偿倾销时期的损失的“时间倾销”;
(三)接受国家组织的出口补贴来补偿倾销亏损。倾销必须以高筑关税为前提,否则难以获得国内垄断高价的超额利润。